山东孕妇可享有最少98+60天的产假,即158天。就是指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奖励假60日,也就是说山东的正常生产的孕妇产假是由法定产假和生育奖励假两部分构成。而且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如果是难产的孕妇,产假就是98+15天。多胞胎的话每多生育一个,就增加15天。
山东生育产假相关规定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2016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得出了目前山东省职工生育产假最新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对于正常生产一个子女的孕妇,山东省职工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山东省生育奖励假60天=158天。多胞胎以及难产的也都是会有相应的产假天数增加。
2025山东产假多少天
2025年山东省的产假天数是158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158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陪产假、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2025山东产假新规定
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天数
山东省关于产假的最新规定是,女方能享受158天的产假,因为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增加了60天的产假,并且山东省也有陪产假,男方的陪产假是7天,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 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 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山东产假是否包括双休和节假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