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报销2023年最新政策规定,成都生育保险合并医保后,正常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险12个月,满足成都生育险报销条件,可享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规定,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正确的计算方式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2023最新政策
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正常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由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一、领取条件
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 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 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二、计算方式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
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
2、生育医疗费
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2024成都市育儿假政策解读
成都市的育儿假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对于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下面有相关的假期计算方式,建议大家了解一下。
成都市育儿假政策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现就《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育儿假的期限: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的育儿假每年累计为10天,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这意味着,育儿假的期限是根据子女出生的自然年度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子女的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的计算周期: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意味着,育儿假的计算周期与日历年度一致;假期性质:育儿假的假期是指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这意味着,育儿假期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等非工作日;休假方式:育儿假既可以集中休假(一次休完10天),也可以分多次享受,这意味着,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安排,选择一次性休完育儿假或分批次休假;延续性:当年未休完的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休,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一年内未能休完全部的育儿假,剩余的天数将自动作废,不会累积到下一年;适用对象:家里有三岁以下幼儿的,在职的夫妻双方职工均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这意味着,无论是孩子的父亲还是母亲,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这一福利。综上所述,成都的育儿假计算方式明确规定了假期的期限、计算周期、假期性质、休假方式、延续性以及适用对象等方面的细节,确保了父母在照顾幼儿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设立育儿假,是我省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